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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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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历史、文学、哲学等领域的知识,从而拓宽他们的知识面和文化视野。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书》作文600字,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书》作文600字。

《书》作文600字

《书》作文600字篇1

那天,我上完课,独自乘地铁回家。正值下班高峰,人流如潮水般,你推我挤地往地铁里拥。弱小的我随着人流,好不容易被拥进了地铁。

车厢内,人头攒动。几个大叔在旁若无人地大声交谈着,时不时发出的爆笑声仿佛把人的耳膜也震得微微颤动。左侧坐着一位母亲,怀抱婴儿。婴儿或许感觉到了这异常的烦闷,摇头晃脑地大声哭泣着。母亲只得百般无奈地低声哄逗着。地铁行驶时发出的轰鸣声,和四周时不时冒出的手机铃声,互相交织在一起,构成了“美妙”的乐曲。

我的眼光环视着四周,老的,小的,年轻的,无一例外地捧着手机,大家的注意力都似乎被手中小小的光屏吸引着,仿佛里面有个巨大的磁石,牢牢地把他们的眼球给吸了过去。大家还时不时地在上面滑动几下,嘴里还发出啧啧的轻呼声。

正当我准备收回目光时,里面角落里一个小女孩忽然进入我的眼帘。她看上去是那么的普通,扎着普通的马尾,穿着普通的校服,却显眼地捧着一本书。厚重的书本压在她又细又白的腿上,显得跟周围的人们格格不入。她专注地盯着手里的书,那微蹙的眉头,仿佛跟随着主人公的心情一起一伏。她完全沉浸在书中,连旁座婴儿大声的哭泣声也充耳不闻,连金边眼镜将要从鼻梁上滑落也毫不在意。过了一会,她的眉毛舒展开来,嘴角不由自主地往上扬起,露出一对迷人的酒窝。眼里里似乎也闪动着一束灵动的光芒。

车厢中依然还是那么嘈杂,可我的眼里却只有了那本书,和那个专心致志的小女孩。此时此刻,耳边的杂声似乎也离我愈来愈远……

《书》作文600字篇2

小时候,妈妈让我背古诗,我总是很讨厌。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古诗的意境很美,春、夏、秋、冬总有应景的古诗让我陶醉。

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散文,散文里总包含着种.种美妙的语言,我虽没有去过北极,但文中那片片带着优美语言的雪花,让我感受着北极的美;虽然我没去过黄山,但那一句句优美、动听的描述,却让我犹如亲临了黄山。

散文词句优美,但总是在描述,没有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而小说恰恰弥补了这一点,所以,小说也是我的最爱。

比如像校园里发生的故事类的小说,我总是沉迷于其中,书中那些与同龄的角色,有时我会把自己也掺和了进去,似乎我也变成了书中的一员。

《草房子》里那些生动有趣的故事让我捧腹,活泼泼的一个个故事吸引着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挚感人的《狼王梦》,让我深深地感受着母爱的伟大,还有狼生活的残酷。在《老鼠看下棋》这部书里,我在穿于童话之间,学到不少知识,《我们的土壤妈妈》里让我感受无比幽默的同时,又了解了许许多多的地理知识。

看书,一直是我的最爱,每天晚上写完作业,我都要看上好一会儿书,才能睡觉。特别是今年的暑假,我时常会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看书,就会过去大半天,而我觉得,像是只过了个把小时。

书,总让我沉于其中,犹如巧克力般香甜,红烧肉般诱人,看得津津有味。所以,我总是会控制不住自己去看书,书,似乎有种神奇的东西,总是让我牵肠挂肚。书,伴我成长,是我生活中最要好的`朋友,我非常喜欢书——这一个童年伴侣。

《书》作文600字篇3

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它更是我的朋友。如今,我拿小房间里书塞得满满的,小房间似乎都有些吃力,再搞不好就要累垮了。

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包盐,我答应了,但去的时侯,仍不忘带本书。走着走着,我竟然忘了要干什么去了,于是便进了大伯的家门,就一直在大伯家里看起书来,要不是大伯催我回家,我还舍不得回来呢!回到家后,妈妈问我盐买回来了吗?我却拍着脑袋叫道:“哎呀,我忘了!”看!我和书就是这么难舍难分!

烦恼时,捧着一本书去,置身于宁静的溪流边,在手指掀动书页的瞬间,让心中的忧丝愁绪随着溪流无声逝去;欢乐时,读一首优美的抒情诗,让心胸更豁达,心底更甜蜜,如饮一杯香醇绵甜的美酒。夜深人静,月悬天宇,偶闻切切如蚕咀嚼桑叶的读书声,更胜过倾听贝多芬指缝间流泻出的《月光曲》......

我这个人,饭可以少吃,但书不可以不看。通过读《林肯》,我明白了即使是农民,也有可能成为一个国家的主宰着,通过读《高尔基》我知道了即使是流浪儿,也会成为一代文学家,通过读《红楼梦》我看到了封建统治阶级荒淫腐朽的本质。总之,书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是我的好朋友。

北宋第三代皇帝赵恒曾写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为我带来了许多。当我因失败而迷茫时,它对我说“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次的失败就是下次的成功”。当我因成功而骄傲时,它对我说“骄傲使人落后,真正的强者更会正确的对待胜利”。

古人读书为求“黄金屋”“颜如玉”而我,读书只是为了陶冶情操,培养高尚品德,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追求的是那陶冶和熔铸了文化的“书香”.

《书》作文600字篇4

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发展的桥梁;书,也是人类智慧的“长生果”。书,能把我们带到古老的过去,还能把我们带到遥远的未来;书,能把我们带到浩瀚神秘的宇宙,还能把我们带到无边无际的海洋。它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与人生的真谛。在人的一生中,都要看许许多多、形形色色、不同风味的书。

我爱读书,书可以陶冶性灵,丰富精神生活,开拓人们的视野。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乘着求知之舟遨游;在书的草原上驾着探索之马驰;在书的王国领略人世的真谛。从我记事开始,书便是我忠实的伴侣和亲密的好友。从欧阳修到曹雪芹,从鲁迅到巴金,到处都有我翻阅过的痕迹。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如此,如果没有书,人类将永远在愚昧无知的落后世界中停留;如果没有书,我们将无从谈生活,无从谈价值,更无从谈发展!

今后,我依然会与好书为友!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寒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荫,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让你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

书——是我人生中的“好朋友”,书——像我的朋友,如我的亲人,书——似一个伴侣,更似一个老师。是它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是它让我的大脑充满智慧;是它让我的心胸开阔宽广;是它让我的灵魂高尚纯洁;是它给了我很多快乐!好书伴成长,你也赶快加入到读书的行列当中吧!

《书》作文600字篇5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无声的老师;书,是指路的箭头;书,是黑夜的光芒。书,一直陪伴着我,见证了我的成长。

我家的书如同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那最闪亮耀眼的星星就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读着这本名著,我的心里十分惬意。因为妹妹和妈妈出去逛街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可以安静地看书了。

读着读着,我的心已经进入鲁滨逊漂流的孤岛。此时,背着鸟枪拿着斧子的鲁滨逊从我身边经过,他要干什么?原来他要做独木舟!他花了五个多月的时间将这庞然大物做好,然而船太重无法下水,只好做小的独木舟……他的坚持不懈深深打动了我!

他在孤岛上种小麦、捉山羊、救俘虏……功夫不负有心人,鲁滨逊终于离开了这个他生存二十八年的荒岛。我十分喜欢鲁滨逊这个人物,因为他不仅是一个探索者、发明家,还是一个拥有顽强毅力的人。他使我明白了:如果遇到困难畏缩不前,那将会一事无成。只有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才有可能获得成功,从而成为生活强者。

这本书就是想告诉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的人。

我不禁想起了上周的一件事:老师要我当一次道德课堂的主持人,给了我长长的稿子,我一来没什么经验,二来我也不想当,就把稿子还给了老师。老师瞪了我一眼,然后将稿子给了其他同学。当时的我在困难面前低下了头。现在想来,我真的是太懦弱了,为何不勇敢尝试一下呢!难道做主持人比鲁滨逊漂流荒岛的困难还大吗?想想都觉得自己做为男子汉气概不够!

这本书陪伴着我、激励着我,让我变得更好。我相信,我的人生不仅飘满书的芳香,而且我会日益坚强勇敢,因为有好书伴我成长!

《书》作文600字篇6

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知识的灵魂,书更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每次阅读好书,就如同一匹饥肠辘辘的骏马闯进嫩绿的草地,津津有味地品读美词佳句;每次阅读好书,犹如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每次阅读好书,就仿佛驾驶着一艘帆船,乘风破浪,如饥似渴地领略语言世界的无穷魅力。

我看书可谓是如痴如醉,每当捧起心爱的书便爱不释手,每读一本书,就像交了一个朋友。每个朋友,都以它不同的语言告诉你某个道理。

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海伦·凯勒一生坎坷,她出生19个月后,便跌入无声的黑暗世界。读了这本书,我不禁对她肃然起敬。虽然身体残疾,但她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而且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的学业,成为人类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盲聋人,真是当之无愧的20世纪美国十大偶像之一。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每一本书都有其与众不同和引人深思的地方。我看过不少书,也因此受益匪浅。《小妇人》让我学会坚强、宽容他人;《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恶;《上下五千年》让我领悟中华五千年的灿烂历史文化;《唐诗三百首》让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化瑰宝的魅力;《儒林外史》讽刺了统治者的腐朽与虚伪……

如果说人生是夜空,那么好书则是一轮明月;如果说人生是天平,那好书则是一枚砝码;如果说人生是高山,那好书则是高山之巅的泉水,滋润着我的心田。

正如那句“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的双眼,因好书而明亮;我的心灵,因好书而澄清;我的品德,因好书而高尚;我的灵魂,因好书而纯洁;我的生活,也因好书而更加充实!

《书》作文600字篇7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从图画书到识字书,从识字书到带拼音的童话书,从童话书到天文、地理无所不包的百科全书,我慢慢长大,看的书也悄悄发生变化,但不变的是我一直都喜欢它们的陪伴。

我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一旦开始看一本书,我就根本停不下来。比如说有一阵子我喜欢上了《狼王梦》,这本书情节特别紧张,看起来非常过瘾,夜里睡觉的时候我都想着里面的情节。有一天晚上,我甚至在躺下后又偷偷打开灯看起来。正看得入迷呢,突然听到门“咔哒”一声响,不好!一定是妈妈来监督我有没有好好睡觉了!我赶紧关上灯,把书藏在了枕头底下,装作睡觉。妈妈丝毫没有察觉。欧耶!伪装成功!然后,我就在梦里与狼王相会去了……

书籍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而且教会了我各种知识。许多叔叔阿姨夸我懂的多,这可全都是书的功劳。我对科学类的书是情有独钟。

二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叫做《______》的书,里面涉及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等各种知识,我如饥似渴地读着,就连去姥姥家度假都不忘带上它们。假期结束前一天早晨,妈妈来接我回家,可我还在姥姥的床上读这些书。妈妈催了我好几遍,我都说:“再过一会儿!”就这样,过了一会儿又一会儿,一直到将近中午我们才出发。回到家后,我和妈妈都已饿得饥肠辘辘,但是,我精神上却已经饱餐一顿了。

我们家有一个大书架,那是妈妈的;还有一个小书架,那是我的。两个书架上都堆满了书。我就是在这样的书香里慢慢成长的。读书使我的人生更加精彩,所以,我爱读书!

《书》作文600字篇8

瑞典乡村有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他十分顽皮,不听家长的话,对读书一点儿兴趣也没有,非常喜欢恶作剧,经常捉弄家里的动物。就在这样一个顽皮而又平常的男孩身上却发生了奇怪的事。

尼尔斯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狐仙,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而这时,雄鹅正想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怕父母丢了雄鹅而伤心,于是双手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一段旅行。

当尼尔斯与雁群第一次休息时,他从狐狸斯密尔口中救下了领头雁阿卡,从阿卡口中他又得知只有回家了才可以变回人类,可是他不决定回去了,准备与雁群前往拉普兰,和雄鹅莫顿和阿卡会合。

一年一度的鹤之舞大会开始了,尼尔斯去欣赏了精妙绝伦的表演。将对雁群发起攻击的斯密尔赶出了斯康耐。参加完大会后,雁群与尼尔斯又继续前进,他们浏览了卡尔斯克鲁纳,落在了厄兰岛的南端,在那里与雄鹅拯救了小灰雁邓芬。借宿在山羊家,并帮助它赶路了狐狸。斯密尔为了报复他们,让乌鸦们去抓尼尔斯,在白羽卡尔木的帮助下,尼尔斯从狐狸的身边逃走产,而白羽卡尔木却为了救他们而死了。

尼尔斯继续飞行,见到了粗麻布一样的东耶特兰,帮助小马茨和奥萨从冰上逃离,并把狐狸斯密尔关进狗窝里。他又帮助老鹰高尔果回到天空,高尔果给尼尔斯讲了他与阿卡的故事,他们一起回到了雁群。

回到雁群后,尼尔斯帮助奥萨找到了父亲。就在雄鹅要被杀死之时,尼尔斯勇敢地站了出来,变回了人,救了雄鹅,回到了家。从此他变成了一个善良,懂重的好孩子。

《书》作文600字篇9

“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薄薄书页弥漫娟娟墨香,寥寥几行满载轻盈的梦,悄悄滋润着我们疲惫的灵魂,给予它们归处。

读书是一件平等的事。他不代表有书香的人一定仙风道骨,是一个文质彬彬,不染世俗的学者。渺小普通的平凡人,也能染上属于他的那一缕淡淡书香。就像在诗词大会中脱颖而出的外卖小哥,尽管默默无闻,却因热爱才挤时间背唐诗宋词。他身上的书香浑然天成,最是好闻。

人身上应该多一点书香。让那或沉重或轻盈,或浪漫或现实的文字在你胸口激昂、拍荡。让我们生活中不仅有柴米油盐酱醋茶,更有草长莺飞,清风明月,琴棋书画诗酒花。翻开古今试卷,坐观“浊酒一杯家万里,俨然未勒归无计”的惘然,“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情。细品茴香豆在嘴里迸裂的声响,赵庄的好戏,六一公公的好豆……

人身上应该多一点书香。千古大家,风流才子,皆染书香。欲成一番大业者,远则三国时期诵读“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枭雄曹操;近则新民主主义时期低吟“须晴日,看银装素裹,分外妖娆”的伟人毛泽东。心怀五湖四海,指点万里江山。这般凌云壮志,如若没有诗书熏陶,恐怕早已“创业未半而中道崩阻”。

读书的益处是无穷的,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应有“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责任感,在书卷中品乐、畅游。让书香印染你的谈吐,绽开于你的嘴角,飞上你的眉梢。可如今,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压力越来越大的学习生涯,静心阅读似乎真的已经成了一种奢侈。闲暇之时宁愿看花边新闻也不愿拿下一本落灰的书,放在膝上慢慢捧读。寻找那弥散在各个角落的书香,让它多一点,更多一点。

愿所有人都多一点书香。

《书》作文600字篇1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你的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书就是我的朋友,从小它就一直陪伴着我。

自从我一岁多识字后,就特别喜欢读书,或者听妈妈讲故事。我听完了《狼外婆》的故事,又听《狼来了》、《小红帽》的故事,而且还可以把它们复述出来,妈妈希望我长大以后还能这么爱读书。

其实我现在也非常爱看书,经常因为看书忘记了吃饭,睡觉。有一次甚至忘记了上英语课!在三年级时,我妈妈给我约了一节英语课,然后就和爸爸去上班了,我一直在家里看《哈利·波特与火焰杯》。

我看得全神贯注。哈利·波特正在参加4强争霸赛的第一个项目,为了拿到火龙底下的金蛋,他正在与最厉害的火龙斗争。这时“叮叮”的电话声响了,我倒吸一口冷气,心想:电话打得太不是时候了,是谁?怎么这时候打电话?好烦呐!原来是妈妈。她给我打电话,有何贵干?她不是在上班吗?哦,原来是妈妈在提醒我上英语课呀,我早就预习完了,我就没有管,继续看书。

啊!火龙把他的长袍烧着了,我心想:不好,万一他被火烧死怎么办?我皱了皱眉头,说:“继续看,结果就在后面!”他的火箭弩非常迅速地把火龙引到了高处,但他又像箭一样飞了下来,取走了金蛋。我慢慢地站了起来,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我为哈利·波特松一口气,心里放松多了,我准备给妈妈打电话,问她什么时候回家。我一看时间:“哦!英语课已经错过了,我看书太入迷了,竟然错过了英语课!”

虽然我错过了一节英语课,但是我读到了书中的精彩片段,学到了许多的知识,从这件事中我体会到书能让人入迷,它是智慧的结晶。书,就是我的朋友,一生一世的朋友,我永远会做一个爱读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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