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
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如何才能写出优秀的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这里给大家分享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1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2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 诗 书 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 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 诗 书 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3
山重水复疑无路,我心行于困境之中,挫折之时,一个人的痛苦,该用怎样的天平来掂量?谁愿给我一份体谅?
秋叶仍在树的挽留中离开了,孔乙己也在人们的讥笑中,用手在地平线上努力地挪动着身体,离开了大家的视线。
无论孔乙己怎么努力,始终走不到那个叫做“家”的地方。夕阳渐渐西下,夜幕降临了,此刻户户茅屋都亮着温馨的灯光,孔乙己望着那闪烁的光芒,又何常不想有一份相伴的肩膀?可他不愿,也不甘心放弃自己的读书生涯,他望着星空感慨:“读书枉清高,吾将何去何从?”秋风吹来渗骨寒意,孔乙己便也只能在这寒风落叶中度过一宿。落叶洒满他的身体,似乎要将他吞噬。
孔乙己醒来时天亮得刺疼他的双眼。突然,一个小女孩重重地跌在他面前,孔乙己回过神来,艰难地挪动着身子,伸出满是血迹的手想去扶小女孩,女孩却摇摇头说:“老爷爷,娘亲让我自己爬起来,谢谢爷爷,我不疼。”
孔乙己的手僵在半空,眼眶中的液体却不断涌出。
“爷爷摔倒了吧?不疼,不疼,娘亲说要自己爬起来,不哭,要做勇敢的人。”
孔乙己又何尝不想藐视一切挫折,让痛苦烟消云散,让快乐撒满旅途呢?回首间,自己的一生都在软弱中走过,人生毫无意义!他问自己,为何宁愿沉沦于沿泽而不做一丝反抗、没有丝毫醒悟?
错了吗?为什么早已经历了地狱般的磨练,却创造不出天堂的力量?手指早已血迹斑斑,却始终弹不出世间绝唱?
回头遥望走过的路,才知仕途的路已布满荆棘,另外的道路本可安逸,可无知的自己偏要逆风航行,换来的是伤痕累累。望着小女孩天真的面孔,孔乙己多希望一切可以回到原点,放弃那个他所追寻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位置。可一切都晚了!回不去了——孔乙己伤得好重,好重。他的一生是如此劳累,在这个秋天里他得到了休息,安静的解脱了。虽然有些凄惨,但他并不孤单,至少还有个小女孩叫他爷爷,为他的离去哭泣。
“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声音并没有随孔乙己的离去而消逝,也没有人知道,正是这声音的主人崛起了孔乙己安息的那块土地,摸走了孔乙己的陪葬品——十九个钱。
风依旧吹着,叶仍在落着,孔乙己这个名字早已随风吹散,只是“还欠十九个钱”的声音至今仍在回荡……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4
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
孔乙己,鲁迅笔下极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用文中的话来说:“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迂腐不堪,好逸恶劳而又自命清高,爱慕虚荣,可谓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从某些细节中,我们又不难看出他内心中温存的那一丝善良,这一点让人们不禁感慨:孔乙己要是生活在这个时代,估计就不会有如此悲惨的命运了!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鲁镇的咸亨酒店,这个出场的环境直接将我们带入到了封建的南方小镇,掌柜的无情无义,麻木不仁,连十几岁的小伙计也浑身充斥着麻木的神气,作者塑造“我”这个形象,就是为了强调社会对不幸者的冷漠,“我”正是孔乙己悲剧的见证者。正当孔乙己站在一边喝酒时,人们又开始调侃他,说他又偷别人家的东西了。这一句句充满鄙视意味的语言,似乎是当时社会对像孔乙己这样的“入坑之人”的蔑视,就很像当今社会那些明明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却以此为荣为傲的人。字里行间也不缺鲁迅对封建社会的讽刺,也正是因为这个,他才选择了弃医从文。
而酿成这一切的原因,也不仅仅只是这些麻木不仁的人的原因,还有孔乙己自身的原因。他在教孩子们写茴香豆的茴字时,嘴里不停地说着些什么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可以看出,孔乙己自身就有问题,他自命清高,自欺欺人,他自身就是个懒惰的人,明明身上有不少钱,却不给自己买些饭吃,而是去买那些对他来说是奢侈品的酒;明明有劳动能力,而且身体条件好,却不为自己的生活而打拼,每天苦苦等死。也正是因为这些,才让他的结局如此悲惨。
这么看来,孔乙己的的确确是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不仅反映出了它对读书人的毒害,还对本心地善良的老百姓造成了心灵与精神方面的伤害。最另人气愤的是,这项制度伤害了那么多人,却没有几个人意识到自己遭到的毒害,更没有几个人道出它的悲惨之处,是身处惨中而不知其惨,这才是最惨痛的一点。
回首从前看未来,我们更要学会对这个世界抱有质疑的态度,不要人云亦云,存在从众心理,要保持心里的初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5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还有孔乙己腿断了,一路爬来爬去,可见,孔乙己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已经死了。但作者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死了,可种.种迹象也表明他的确死了,所以“大约”“的确”也不矛盾了。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6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力作,这是一篇充满悲凉意味的小说,这是一出充满笑声的悲剧。初读起来许多学生都觉得孔乙己这个人物很可笑,其实作品的意味很冷峻,很深沉。诚然孔乙己的本身是可笑的,但他塑造的形象却是可悲的,作者是要借用这一形象的塑造对封建科举制度和孔乙己生活的病态社会进行嘲笑与讽刺,因而“笑”是鲁迅用来塑造人物的一个手法。 那么如何深刻、透彻地理解《孔乙己》这一小说的内涵,我认为应该抓住笑声中的悲剧,具体表现为笑声中的四“悲”:
一、 悲惨的结局——笑声中凄凉地死去
孔乙己一生贫困潦倒,好喝懒做,穿在众人面前的永远是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说着别人听不懂也懒得理会的“之乎者也”,为了生存便免不了偷窃,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成为一个彻底的“废人”,断绝了一切生活来路,“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条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时近初冬,孔乙己衣不蔽体,受饥挨饿,最后一次在酒店出现,他的出现只能引起周围毫无同情心的人们鄙薄的笑声,他“在人们的说笑中”,窘迫地喝着酒,“坐着用这手慢慢地走去了”,至此再也没有在人们的视线中出现。在人们眼里,孔乙己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多余人”,即使他有一天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人们也不会去想他是否还活着,就是掌柜的提及,也只不过是惦念着孔乙己欠着他的那十九文钱。可悲呀,孔乙己的生命竟然不及那十九文钱。孔乙己只能在人们的笑声中凄凉地、孤独地死去,这真是他的悲剧。
二、 悲哀的性格——笑声中的不觉醒
孔乙己是一个受封建文化的毒害深至骨髓,被科举制度摧残得不轻的人。也正是这些因素,使孔乙己形成了迂腐不堪、好喝懒做、自命清高、自欺欺人的性格。他想成为科举制度的受益者,但始终不能如愿;又不肯面对现实,不屑用自己的劳力养活自己,认为这是低贱的。这种现实生活与思想意识的不相协调,就注定了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孔乙己的本身是可笑的,但他塑造的形象是可悲的。
中国几千来封建文化的积淀铸就了孔乙己的性格特征,热衷科举,读死书,死读书,不会营生,轻视劳动,不屑于与人民为伍,一心向上爬,爬不上去,只能跌入社会的最低层,而他却自视清高,以读书人自居,即使一副穷酸相,落魄相,也从未使他想过以劳动自食其力,不是有闲阶级而又与劳动人民隔离,铸成了他的特殊身份。更为可悲的是:孔乙己被封建科举制度从思想到身体都毒害成“废物”,可他始终相信和珍惜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套鬼话,甘愿成为人们的笑料,他一直到死都没有想到造成他悲剧的真正原因,更没想过反抗,他对于自身的痛苦只有掩饰,而没有痛恨,十足的奴相,这正是他性格中的悲剧。
关于孔乙己的随笔作文篇7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赤裸裸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 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